成都蒲江县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要素;
成都蒲江县申请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申请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法定依据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
2.《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
三、申请条件
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或者销售食品
四、办理材料
1.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双面复印)
五、办理地点
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蒲江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蒲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和餐饮科及各所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蒲江县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局管理窗口提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申请材料
1、蒲江县《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填写标准: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证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 社会信用代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明。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任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蒲江县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蒲江县《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包含内容:
1、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营场所;仓库地址
2、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是否含网络经营,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并上传网站截图;如开展网络经营,如同时具有实体门店;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
5、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
6、食品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婴幼儿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7、食品制售经营:
(1)其他类食品销售
(2)热食类食品制售
(3)冷食类食品制售
(4)生食类食品制售
(5)糕点类食品制售
(6)自制饮品类制售
(7)其他类食品制售
(8)备注:如申请散装食品销售,是否含散装熟食销售;如申请自制饮品制售,是否含自酿酒制售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1)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司章。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部门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司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部门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3)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4)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5)《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核意见表
(6)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登记表
在成都审批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已经改为备案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办理备案即可,如涉及冷藏冷冻预包装食品销售的,还是照以前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标准申请。
2022年核发成都地区食品许可证经营零售批发业务包含范围: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